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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帅其实没打算毁掉驼城,之所以带走那些人和护甲就是为了保护驼城,这些骆驼在草原戈壁沙漠上奔波了三年,好多的骆驼身上都已经有了暗伤,不出两年这些骆驼就会逐渐死掉,就如大帅所说,它们毕竟是血肉之躯。不是钢浇铁铸的。
田元义之所以会留下来。就是舍不得这些骆驼和驼城上的所有设施,没人知道他为这些东西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和心血。留下来是为坚守,只是不知道这种坚守能到几时。
和他同样因为喜欢驼城留下来的都是一些西域老卒,平日里做的事情就是控制骆驼和喂骆驼,他们也不愿意回去,中长安对他们来说过于遥远了。中原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还不如就在这片瀚海上放牧骆驼,活个自在。
一支微型驼城正在快速的向长安挺进。云烨悠闲地坐在一间很小的木屋子里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大军充满了骄傲,什么叫做强军,自己的麾下就是,出关的时候这些家伙除了彪悍之外没什么好说的,现在却自然而然的沾染了些许贵气。
军人的这种气势很难养成,只有通过无数次血战,并且战而胜之才能慢慢培养出骄傲,自信,以及蔑视一切的气概。
“大红披风穿在这些家伙身上糟蹋了,那东西是用来御寒的,不是要他们敞着胸怀让风刮起来耍漂亮的,现在是荒山野地,腆着肚子给谁看?”
云烨笑着摇摇头,把酒杯放在小桌子上对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处默说。
程处默喝酒从来不以喜欢用杯子,他最喜欢用军中的水壶,就是那种上面用半寸宽的带子绑着的那种,再好的美酒他也需要倒进自己的水壶里,举着粗笨的酒壶他好像才会开怀痛饮,现在也是如此,正拿着酒漏子往自己的水壶里灌酒,他的水壶是特制的,比别人的稍微大了一些,也沉重一些,风磨铜压制的酒壶泛着一种金子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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